一、征集条件
征集对象为当年年满 18 至 22 周岁的男性技工院校毕业生, 批准入伍前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征集办法
全国实行一年两次征兵,全年均可报名应征,上、下半年报
名截止时间分别为 2 月 10 日 18 时、8 月 10 日 18 时。适龄技工院校毕业生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且取得当地居住证 3 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依据学制或学业完成情况,3 月份前已经取得相应等级证书且能够按期毕业的技工院校学生,可参加上半年征集。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 3 月 1 日,下半年为 9 月 1 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三、征集流程
征集流程为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其中取得国
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信息选择高级工、预备技师或技师,其他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历信息选择技校。报名成功后,由学生应征地征兵办公室组织初检初审、确定预征对象,并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择优审批定兵。审批定兵前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平台对毕业证书和等级证书(资格证书)进行查验。